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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14年度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0日    阅读次数:2049

各学院: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普通高校国家资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甘财教〔2013228)精神,现将国家助学金评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资助范围

    在我校正式注册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中评定产生,免费医学定向生和预科生不参加国家助学金评定。

二、评定条件

1.评选严格按照《甘肃中医学院大学生手册》中《甘肃中医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进行。同时,受助学生应没有违规违纪的行为;

    2.要将学生资助与学生责任和义务结合起来,受助学生参加的义务劳动或志愿者服务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0学时。

    三、评定程序

1.各班级成立评定小组(由班主任、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

2.评定小组审核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3.学生根据评定条件结合自身情况提出书面申请;

4.评定小组审核确定初选名单;

5.班级表决通过后报各学院办公室;

    6.各学院依照学校所分配名额,根据评定办法对班级拟资助学生进行审核,确定各学院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四、评定时间

各学院务必于10 20 1700前将评定结果(《甘肃省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甘肃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报送学生工作处奖助贷办公室。

五、名额分配

    各学院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根据情况按学生工作处所分配名额的总金额(总金额=人数×3000元)以三个档次(3000元;2000元;1500元)重新分配名额进行评定。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定条件,评定程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时完成。经学生工作处审查或学生反映不符合评定程序的班级,评定结果无效,名额调整到本学院其他班级或其他学院。

 

附件:甘肃省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表

    

  

                       学生工作处奖助贷办公室

                          2014109

 

 

 

 

 

附件:

2014年度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参评学生总数

分配名额数

1

中医临床学院

1297

379

2

中西医结合学院

1120

327

3

临床医学院

1386

404

4

针灸推拿学院

734

215

5

药学院

723

212

6

护理学院

780

229

7

医学技术学院

676

198

8

经贸与管理学院

403

119

9

公共卫生学院

186

57

10

信息工程学院

119

38

11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86

28

12

藏医学院

483

134

合计

7993

2340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甘肃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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