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1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0日 阅读次数:1843各学院: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普通高校国家资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甘财教〔2013〕228号)精神,现将甘肃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在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已注册在籍学生中评定产生,免费医学定向生不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
二、评定条件
严格按照《甘肃中医学院大学生手册》中《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三、评定程序
1.各班级成立评定小组(由班主任、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
2.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评定小组审核申请人资格。
3.评定小组充分调查了解学生情况后,拟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初选名单,提交班级大会讨论和表决,确定初选名单并报送各学院办公室。
4.各学院依照学校所分配名额(见附件),根据评定办法对班级拟奖励学生进行审核,确定各学院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四、评定时间:
各学院务必于10月25日下午17:00前将评定结果(《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甘肃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报送学生工作处奖助贷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定条件、评定程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时完成。学生工作处在公示候选人过程中如发现参评学生的实际情况与评定条件不符,学校将取消其评选资格,该生名额也将调至其他学院。
附件:201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处奖助贷办公室
2014年10月10日
附件:
201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名 称 |
参评学生总数 |
分配名额数 |
1 |
中医临床学院 |
1070 |
60 |
2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865 |
48 |
3 |
临床医学院 |
1086 |
61 |
4 |
针灸推拿学院 |
561 |
31 |
5 |
药学院 |
531 |
30 |
6 |
护理学院 |
569 |
32 |
7 |
医学技术学院 |
514 |
29 |
8 |
经贸与管理学院 |
314 |
19 |
9 |
公共卫生学院 |
141 |
8 |
10 |
信息工程学院 |
83 |
5 |
11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41 |
2 |
12 |
藏医学院 |
366 |
17 |
合计 |
6141 |
342 |
备注:转专业的同学在原学院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学生总数为转专业之前各学院的总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