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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学院本科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8日    阅读次数:1497

甘肃中医学院本科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科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各项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勤范围

    凡学校、二级学院、年级安排的一切活动,均应实行考勤。

    二、考勤内容

(一)学生各年级要按本规定严格执行考勤任务。考勤分为迟到、早退、请假、缺勤等

(二)学生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三次按缺勤一节统计。上课迟到、早退超过十五分钟者,按缺勤论处

    (三)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各类集体活动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或擅自缺席者,一律按缺勤论处

    (四)学生请假必须事先按规定的程序例行审批手续。由本人持请假审批表亲自办理,原则上不准由他人代替。

    三、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一)学生请假在三天以内由年级辅导员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或主管学生工作的院(副院)长审批;请假一周以上两周以内由学生工作处审批;请假两周以上报主管校长审批

    (二)参加实习、见习的学生,按照教务处相关请假办法执行。请假一天者,由带教教师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者,经带教教师签字同意,科室(车间)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经带教教师签字、科室主任同意后,由实习单位实习管理部门审批;请假一周以上者,经实习单位实习管理部门签注意见后,报实习学生所在学校、学院及教务处实习管理部门按相关程序审批    (三)学生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到所在学院销假。因特殊原因需要续假者,应办理续假手续,续假天数不得超过原请假天数,否则以缺勤论处    

    (四)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应持有关证明于返校后两天内补假,逾期以缺勤处理。

    四、考勤办法

    (一)学生考勤采用班干部日常考勤、任课教师课堂考勤和班主任抽查考勤相结合的办法。考勤应如实记录,各年级每月应公布一次考勤结果并将考勤结果报学院办公室

    (二)对缺勤的学生,各学院和年级辅导员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缺勤达到一定时数时,按照《甘肃中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学生请假、缺勤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将连续计算。

    五、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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