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8日 阅读次数:1739各学院:
根据甘肃中医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励办法》(中院发[2006]61号)文件精神,表彰2015届毕业生中成绩优异、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在毕业生就业中充分体现“优生优荐”原则,同时勉励全体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现将201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201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推荐评选优秀毕业生:
(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在全年级前10%,无补考记录(不含任意选修课),无违纪现象;
(二)在校期间五年制本科学生四次、四年制本科三次、专升本学生一次被学院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
(三)在校期间五年制本科学生获四次、四年制本科获三次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至少在一次或二等奖学金在二次以上;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获二等以上奖学金。
学生毕业时不能获得学位证书者,不能评为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5%。
四、工作要求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甘肃中医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励办法》评选。
(二)各学院于11月25日18:00前将经学院公示后推荐人名单及《甘肃中医学院201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书面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奖助贷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奖助贷办公室邮箱。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1月18日